为贯彻河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地方流通和消费价格数据质量和基础工作检查的通知》(豫统办文〔2016〕45号)精神,夯实消费价格调查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价格调查数据质量,7月25-29日,市局物价科在总统计师刘冬芹的带领下,采取“一听二看三核对”的方法,对所辖县(市)的物价调查数据质量和基础工作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县(市)局对物价调查工作自查情况和如何加强基础工作提高数据质量的汇报;查看了各县(市)物价调查工作的建章立制情况,调查网点数量及分布情况,新基期所选规格品的质量及价格补录情况,电子及纸质资料建档情况,价格调查手册的填写内容、时间情况等;对采价手册、电子台账与计算机录入数据进行了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了现场指导,并提出了整改意见。总统计师刘冬芹强调:做好物价调查工作要严格按照省、市统计局部署与要求,进一步提高物价调查数据质量和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调查基础工作,不断提高源头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