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经普办〔2018〕5号
各县(市、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经济普查办公室:
为了做好平顶山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平顶山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地高度重视,按照文件通知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扎实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
2018年8月3日
平顶山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国统办综合字〔2018〕28号)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平政〔2018〕1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宣传的目的
通过宣传动员,充分认识经济普查的重要性,切实保证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努力形成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的普查工作局面。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是赢得社会支持配合,提高广大群众知晓率的有效途径,对于确保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宣传动员,使每个普查对象都能够清楚地了解,经济普查利国利民,按时如实地填报经济普查资料是应尽的法定义务,从而提高支持配合普查、依法提供普查数据的自觉性,确保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二、普查宣传的内容和重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查宣传。
宣传普查的重大意义。历次经济普查,对于掌握经济发展状况,摸清经济发展底数,夯实宏观调控和决策基础,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都起到了重要作用。通过经济普查,对摸清我市五年来经济发展变化情况,摸清经济总量结构及布局特征,摸清产业结构规模及发展趋势,对于研究全市现阶段经济发展特征,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和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的重要意义。
宣传普查的内容和方式。广泛宣传经济普查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普查区绘图、单位核查、数据采集、传输、处理等普查业务全流程的自动化、电子化的情况,通过技术手段的革新与完善,进一步提高依法普查的水平和数据质量。大力宣传普查对象依法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和监察机关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情况,使各级政府和广大普查对象充分理解普查、支持普查、配合普查。
宣传统计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数据准确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也是这次普查最根本、最核心的要求。要通过宣传,使所有普查对象严格依法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通过宣传,使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普查对象都清楚地认识到,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通过宣传,督促地方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和监察机关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
宣传基层普查人员的事迹和经验。这次普查增加了新内容,采用了新的工作流程,普查组织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许多新的情况,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宣传三员全工作流程和各县(市、区)的先进经验,指导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是宣传动员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深入普查工作实际,及时发现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在普查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组织力量予以总结、提炼,通过有关媒体进行宣传,积极指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三、普查宣传的方式方法
充分应用主流媒体开展宣传。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协作,根据普查工作不同阶段的重点,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经济普查的政策法规、方式方法、保密要求等方面的宣传,大力宣传普查对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科学决策、宏观调控、深化国民经济核算改革的重要作用,把政策交给群众,正确加以引导。
充分应用户外广告开展宣传。利用横幅、标语、板报、墙报、宣传栏、宣传车等形式开展告知性宣传。在乡镇政府的宣传栏、村委会的公告栏内,张贴宣传画、政府通告和普查员信息等内容。在城镇主要街道和乡村主要公路、在人口密集的城镇广场和商贸市场,设置经济普查户外公益广告牌、旗杆灯箱广告和墙体广告,营造舆论氛围,扩大普查影响。
充分应用新媒体开展宣传。利用微博、微信、短信、公众号、客户端等手段,增加动画、图解等新方式,宣传普查知识、普查动态、普查要求。利用互联网、LED电子屏和分众传媒,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扩大普查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效果。
充分应用部门信息平台开展宣传。积极联系工商、税务以及民政、教育、卫生、科技等部门,发挥部门信息平台和行政资源的优势,利用部门主办的期刊、杂志、网络、服务大厅、服务窗口等信息平台,制作宣传展板、宣传专栏和滚动字幕,宣传普查知识,传播政府声音,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率,引导广大普查对象积极配合普查,依法如实提供普查资料。
充分开展面对面宣传。发挥一线普查员的作用,为普查员制作宣传手册、普查漫画、微信视频、一分钟看懂普查等宣传产品,向每个被调查户发送《致普查调查对象的一封信》、宣传画、宣传品等,做好面对面宣传,及时答疑解惑,赢得他们的信任和支持。
四、普查宣传的组织领导
全市普查宣传工作要按照“统一组织、联动配合、内外结合、创作精品、有效传播”的原则,由各级党委宣传部统一领导,各级普查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各县(市、区)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宣传机构,落实宣传经费,配齐宣传设备,尤其要在系统内外网站、微信公众号推出四经普宣传栏目,定期发布工作动态,市普查办将定期检查各县(市、区)宣传进展情况。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基层宣传工作的指导,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有效性,确保舆论宣传和社会动员有序、有效开展。各县(市、区)普查办公室要将热爱宣传、有宣传工作能力和经验的同志充实到宣传组来;各县(市、区)普查办要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制定宣传计划和方案。各乡镇要有一名领导负责宣传工作。要积极响应国家和省上的号召,开发普查对象喜爱、接地气、易传播的宣传产品,提升普查宣传的感染力和影响力,将普查宣传引向深入。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新闻线索,做好宣传创作和宣传报道。要配合国家和省市的工作部署,积极参与各项主题活动,共同奏好经济普查“大合唱”。
五、普查宣传的阶段安排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普查社会宣传动员工作也要结合各个阶段的任务和特点,及时启动,逐步升温,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
(一)单位清查阶段(2018年底前)
此阶段以开发宣传产品和普及式宣传为主。结合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特点,通过多样性的宣传方式,开发形式多样的宣传产品,为后续各阶段宣传工作打好基础。配合普查各阶段工作,持续推进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家喻户晓、各方配合、依法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县级两级普查办公室要好以下工作:1.负责发放、张贴、刊发省级普查机构印制的告知书和宣传海报。(8月31日前) 2.协调本级主要媒体开辟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栏,播放经济普查专题片、广告片、宣传口号,邀请主要领导就经济普查清查工作发表电视、广播讲话。(8-12月)3.在辖区内主要街道和调查单位集中区域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8-12月)4.利用市、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大商场和主要街道上的大型电子屏幕、出租车及公交车LED广告显示屏进行宣传。(8-12月)5.适时在大型文化广场等公众场所进行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演出,现场发放相关宣传品与宣传资料。(8-12月)6.督促、指导、检查下级普查机构宣传工作。(8-12月)
乡镇、街道普查办公室要好以下工作: 1.在乡(镇、街道)政府门前、大型场所、十字街等,各村(居)委会、社区办公楼前悬挂宣传横幅。每个农村普查区至少3条,城镇普查区至少6条。(9-12月)2.在人口密集区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和宣传品并利用宣传车巡回宣传。(9-12月) 3.在单位清查和正式普查前,向普查对象发放全省单位清查告知书和市长一封信,普查员入户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9-12月)5.利用乡(镇、街道)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经济普查宣传口号等内容。(9-12月)6.设置经济普查宣传栏,宣传普查条例和单位清查阶段的主要内容。(9-12月)
(二)现场登记阶段(2019年1-5月)
此阶段以宣传普查现场登记实况为主。在宣传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应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同时, 集中宣传与普查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普查对象进一步了解怎样配合普查,如何做好普查登记;宣传报道各有关部门协同作战、共同开展普查登记工作的情况;宣传报道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对于在普查中查实的违法违纪案件,也要以一定方式予以公开曝光典型案例,起到警示作用,号召依法接受普查。
(三)数据发布阶段(2019年下半年)
此阶段以发布普查结果、开展解读宣传为主。抓住发布普查主要数据和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成果的时机,通过专题宣传、成果展示等多种形式,宣传我市5年来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的成绩,特别是各行各业和县(市、区)取得的成就,以及我市社会经济生活带来的变化。
六、普查宣传工作要求
平顶山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宣传工作,由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和市委宣传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
(一)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协作与沟通,根据普查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向新闻单位提供信息,切实把宣传工作落实到经济普查过程的每一个环节。
(二)各新闻媒体要结合自身资源特点,拿出版面,安排时间,开设栏目对经济普查进行宣传报道;要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要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工作。要结合普查工作实际,列出专题、开辟专栏,制作播出公益广告,深入浅出地进行宣传动员。要通过设立户外广告牌、张贴宣传画、悬挂标语口号等形式,深入基层进行宣传,扩大经济普查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力争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字、网络有言、户外有势”。同时要通过《经济普查简报》等内部信息及时向市领导和相关部门反映普查情况。